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1-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等报告。

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副主任陈忠瑶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顺泉、何国梁、沈焕根、车晓端、黄秋生、吕斌、施淑汝及秘书长赵兴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长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玉书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后指出,全市法院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事审判队伍素质。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检察工作后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好地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突出办案重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侦防一体,不断强化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并就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认为,各级政府对水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坚持不懈抓紧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希望市政府结合审议提出的一些问题,进一步认真研究,抓好整改落实。据了解,围绕水污染防治这个议题,把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连续两年进行专题审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为增强监督实效的探索和创新。

会议还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会议的有市府办、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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