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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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秋芳、副主任施淑汝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顺泉、何国梁、黄秋生、陈忠瑶、吕斌及秘书长赵兴旺出席会议。副市长冯建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解晓波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4月24日在市区召开,会期五天左右。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四个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市级预算;选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市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会议的有,市府办、市人大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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