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8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惠明院长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五大系统”建设,着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际执行率等主要考核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有力维护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执行工作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改善,执行工作质效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干警的执行能力有待提升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破解“执行难”的合力。要充分运用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这一载体协力推动执行工作,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形成有效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执行联络员制度与协助执行网络,提高执行效率。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着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限制被执行人融资、消费、出入境等,增强执行威慑力,促进自动履行义务。
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质效。要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充分发挥现有查控机制作用,依法运用强制手段与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市中院要积极运用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组织指挥的优势,强力推进执行工作,组织专项执行,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严肃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要依法规范执行行为,科学考核,审执兼顾,着力提高审判调解与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注重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严把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关,强化执行主动性,穷尽执行措施,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清偿率。要全面落实执行公开,规范风险提示与执行进程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强化执行说理,有效降低执行信访率。要探索创新执行方法,认真总结推广执行工作的成功经验,推进网上司法拍卖,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评估、拍卖工作。要认真研究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救助,使之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执行救助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改善执行环境。要大力推进法院执行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采取多种方法,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要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以案说法,通过对“逃避、阻碍执行”法律后果及“执行不能”法律风险的宣讲,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大对抗拒执行受刑事追究案例的曝光力度,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经营、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以提高执行公信力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执行队伍。要加强执行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公正廉洁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优化人员年龄与知识结构,配齐配强执行干警,切实解决法律专业素养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同时强化实务技能培训,提升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面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要强化监督与考核奖惩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杜绝权力寻租,确保廉洁执行。要重视执行工作激励机制的研究,有效调动执行干警积极性,提升职业荣誉感。要关心执行干警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帮助缓解工作压力,为更好开展执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