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万江、王刚斌、张硕栋、王瑜、谢檬杰、茹赵鑫、梁赛群、俞金刚、袁建国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湘华、何琛、章丹、章芳芳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徐华水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蒋力群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龚爱华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