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12月14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至18日在绍兴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绍兴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通过关于设立和更名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8、选举事项;9、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0、票决绍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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