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人大持续督查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8-12-03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上虞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一批与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实事,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虞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与三年行动计划同步开展专项跟踪监督活动,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督查时间全过程。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监督从2017年起至2019年,连续跟踪督查三年。目前,督查已持续两年的全时间段,对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环节,对前后连续三年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全过程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是督查项目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覆盖农村村内破损道路修复、农村违建拆后利用、小流域整治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等领域,对全区20个乡镇(街道)、402只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8只小流域整治工程、314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进行全面督查。

三是督查人员全参与。区、乡镇(街道)人大两级上下联动,实行区人大常委会重点抽查和乡镇(街道)人大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和城建环保工委、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区(乡镇)人大代表等全面参与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项目评估、打分考核等形式深入发现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强化跟踪问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