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获批,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8-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11月30日,《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并予以批准。2019年3月1日起,该《规定》将正式实施。

   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分布在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的12个乡镇59个村,面积402平方公里。据统计,区域内有树龄百年以上的古香榧树7.2万余株,千年以上的4500株。近年来,这些会稽山古香榧群的保护工作普遍存在保护要求不高、管理职责不够明晰、养护技术不够规范、养护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破解保护难题,加大保护力度,为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迫在眉睫。

   根据《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要求,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规定(草案)》后,于6月初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5日至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广泛调研、几经修改。10月31日至11月1日,《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据介绍,刚获批准的《规定》,在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体制、管理、技术等层面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保护范围,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设立保护目录制度,提出开发利用举措。


 

 (来源: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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