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建立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
发布日期:2018-12-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及时了解基层的立法需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公民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公布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确定20家单位作为全市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配套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三个强化”的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的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运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完善了绍兴地方立法的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广泛覆盖。这次公布的首批20家单位,实现绍兴全市6个区、县(市)的全覆盖,既有乡镇机关、村(居)委员会,又有政府部门;既有民营企业,又有机关事业单位。同时,着重安排与地方立法三大权限内容相关的单位作为立法基层联系点。这样选择和安排,切实强化了联系点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有利于发动基层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直接参与立法活动,便于立法机关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意见。

二是强化工作职责。《通知》明确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4项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法规立项征求意见、收集法规修改建议、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等具体职责内容,并要求每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应当落实专人,采取措施,加强建设,真正发挥好立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建立了对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考核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其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对立法基层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和扩充。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为使每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得到有效运行,《通知》要求对各联系点的加强要素保障,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立法基层联系点指导联系工作,及时寄送立法项目征集、法规草案、法规汇编等立法资料,建立意见反馈机制;适时举办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和专题培训,对立法基层联系点开展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立法基层联系点及其负责人、联络员给予表彰等,确保立法基层联系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取得良好实效。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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