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8-07-16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12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浙江建设要求和省委批转的立法工作意见,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两个高水平”建设,切实扛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使命和责任。

(12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在线记者 梁臻 摄)

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主持。葛慧君、陈金彪、冯飞、王昌荣、梁黎明、李卫宁、李学忠、赵光君、李占国出席。会上,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金华市委主要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11个设区市及景宁畲族自治县设分会场。市委书记马卫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委副书记凌志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孝、丁晓燕、王继岗、孙云耀、傅陆平和秘书长寿炳尧等在绍兴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绍兴分会场)

车俊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必须更加坚定自觉地坚持这一重大思想的指引,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需要法治的引领、推进、规范和保障,需要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浙江继续走在前列,立法工作也应做到立在前头、走在前列。

车俊强调,要围绕中心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统筹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立法效率与立法质量,出台一批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一批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规、一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法规、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的法规、一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规、一批保障“两山”理念落地生根的法规,特别要突出完成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等若干探索性、标志性、引领性的地方立法项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2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在线记者 梁臻 摄)

车俊指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是在改革与立法的互动中迭代更新、臻于至善的,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以立法保障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改革中完善法制、形成更多创制性立法成果,实现地方立法与改革开放相互促进。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处理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突出精准立法、精细立法、精干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车俊强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机制,发挥政府及其部门重要作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让群众周知、为人民所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绍兴分会场)

(来源:浙江人大 | 浙江日报记者 王国锋/文 梁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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