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住宅小区是市民休息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也是文明创建的主要阵地。但目前绍兴市区不少住宅小区的管理尚处居民自治阶段,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指导,约束机制、小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缺乏,政府行政管理缺失,实际生活中也出现较多的问题与矛盾,与人民对的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很高,还比较大,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住宅小区成为公共管理的盲区。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住宅小区之外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已相对明确。相反,小区内目前还是公共管理的盲区,往往处于“政府不来管、社区不能管、小区不愿管”的境地,而且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的管理和监管,几乎放任自流,特别是消防安全更是难以落实,导致一些住宅小区远比外围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环境差,文明创建等工作在这些小区往往也难以有效推进。

2、业委会等自治组织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小区业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组织,与村民委员会不同,对此类自治组织尚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除了建立之前由相应的基层街道、社区帮助组织开展具体的筹建工作外,成立后几乎不再对业委会继续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与义务。而业委会认为自己是自治组织,不愿意街道或社区过多参与对小区的管理工作。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居民对小区管理、物业管理投诉较多的就是业委会履行职责不力、管理不善,没有很好体现全体居民的意志、保护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更有一些业委会成员是带着私利要求加入,也有一些业委会自己管理小区物业,不但管理难以规范,而且对属于全体居民所有的资产、资金等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就擅自进行处置,导致居民与业委会矛盾多发。

3、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低。总体上看,目前市区大部分居住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都比较低,多数只处于基本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服务范畴,而且由于社区与业委会、业委会与居民、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等多个方面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的共商共管关系,诸如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费拖欠、公共场所任意破坏和侵占、车辆乱停乱放、小区门禁冲卡等情况时有发生,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当前住宅小区十分普遍的问题。

4、居民主动参与小区管理服务意识不强。由于住宅小区多数处于自我管理状态,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文明风尚培育、新型邻里关系建立等方面工作在住宅小区等基层单元难以有效开展,广大小区居民缺少对本住宅小区的集体感、荣誉感,对小区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漠不关心,不履行小区管理义务,甚至邻里之间形同陌路、互不关心帮助,这些现象和问题与党中央倡导的把城乡社区、住宅小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是严重滞后的。

二、推进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的现实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住宅小区既是社会重要的组织,又是社区基本的组成部分,因此推进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稳固基层基础。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体现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是以人民中心发展思想在最基层管理单元的实践与体现。只有做好这项工作,小区环境才能改善,文明创建才能落地,邻里关系才能和谐,民生问题才能改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落实,小区才能真正成为人民安居的乐园和幸福家园。

有利于明确职责权限。落实《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形成以住宅小区为基础单元的住宅小区自治和社区共治机制,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基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有助于理顺各方关系,明确管理与服务职责,形成住宅小区、城乡社区良性互动的管理服务格局,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有利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近几年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表明,禁止河道洗涤、不礼让斑马线、车棚(库)出租或住人、小区内乱搭乱建、绿化任意破坏侵占、车辆违规驾驶或乱停乱放等行为,构建住宅小区新的邻里关系中一些问题难以根治,重要原因之一是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只停留在机关单位、学校等层面,忽略了深入住宅小区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文明新风未能真正在广大小区居民中入脑入心。加强对住宅小区管理服务,便于提高全民素质,有利于促进文明风尚在住宅小区、广大居民中的培育形成,是巩固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

三、对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管理的建议

1、加强和明确街道、社区对所辖小区的管理服务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和完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小区管理服务中的权力和职责清单,重点明确街道、社区对小区的管理权限与职责,加强街道、社区对所辖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换届的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管,特别是更要加强对业委会日常运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管。

2、充分发挥网格化优势,明确市区各封闭式住宅小区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等的管理职责,平时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位置张贴统一标识,把街道、社区、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等联系人员姓名和办公电话公示,以便群众及时反映情况,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关键小事”,解决“最后一米”。同时要求市区各封闭式住宅小区都安装视频监控,最好能跟当地派出所的监控系统联网,完善市区的“智慧天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加强对《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执行落实的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也可适时对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立法调研工作。

4、街道、社区要积极主动作为,做好引导和服务,发挥小区业主自治作用,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规则,培育和倡导文明居住意识,探索对不文明居住行为的教育惩戒机制,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化解住宅小区矛盾的作用,培育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管理等,推进小区治理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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