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预算执行 提高监督效果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进度是否达标?项目进展如何?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部门上半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并首次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监督预算执行,是《预算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环节。由于政府预算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监督到位并非易事。“过去,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主要是预算收支平衡状况,相对来说,对支出预算、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关注度不够高,预算审查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更好地履行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近年来,市人大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以加强对半年度支出预算重点督查为突破口,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内部管理,科学精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市人大首次对5个市级部门半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2017年扩大到10个市级部门,今年在重点督查10个市级部门半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安排的10个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执行台账等形式,实地了解预算项目开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意见建议。重点督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并上报市委,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市人大还将组织推进预算执行的集体约谈,通报重点督查情况,提出后续整改工作要求。通过连续三年的督查,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项目推进逐年加快,预算执行率逐年上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

 

  直面来自人大的监督,不少预算单位深深地感到,一方面,通过人大重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推动了有关项目实施进度;另一方面,预算资金是一把“双刃剑”,要坚决摒弃原来那种“重预算安排、轻预算执行”的理念,关键是要把钱用好、用快,用在刀刃上,用出绩效。“政府内部监督之外,人大监督的发声无疑更有分量。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敦促我们始终绷紧预算执行这根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和绩效理念。”市级部门一位负责人说。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内容涵盖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对地方人大加强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振了信心。“开展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督查,不仅符合《意见》精神,也是人大预算监督在新时期的必然要求。对于人大而言,重点督查可以获取预算项目开展的第一手资料情况,相较以往传统的间接监督,这种方式更加直接,更能体现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增强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推动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看好政府的“钱袋子”,保障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来源:绍兴日报  记者 胡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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