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所作的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等,通过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杨文孝、丁晓燕、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傅陆平,秘书长寿炳尧和委员等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志桂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前进,按照市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趋好”的态势,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下阶段要坚定不移念好“两业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市县长项目工程,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抢抓杭绍甬一体化发展机遇,不断提升城市能级;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实体经济发展更好氛围。

部分常委会委员就上半年经济运行工作作专题发言

 

会议对《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审议认为,法规草案修改稿内容成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切合绍兴实际。会议以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会后,市人大有关委室将抓紧做好法规依法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相关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骄德作关于《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强化要素保障;深入开展“文化惠民”,着力提升群众文化;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地方特色文化;持续加大保护力度,创新传承历史文化;始终坚持“人才兴文”,营造良好文化环境。

市文广局局长陈泉标作关于绍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代表工委主任俞锦宾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精神。

与会人员进行分组审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朱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剑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越城区政府领导,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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