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尚处发展阶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要求。
一、绍兴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近年来,绍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为主线,坚持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完善绍兴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综合能力,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2017年,全市专利申请5110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354件。全市专利授权2574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118件。此外,今年我市共有3件专利获评省专利奖,3件专利获评国家专利奖。全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近9亿元。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达70项。新昌素有注重知识产权的传统,2016年,共申请专利14356件,同比增长78.47%,其中申请发明专利5689件,同比增长77.12%,发明专利申请量居全省各县(市)第1位、全市第1位。2016年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4.21%,全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70%以上,新产品产值率50.8%。新和成与浙大合作的1个项目获评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全县累计有7个国家级科学技术二等奖。
2017年,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27件。绍兴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线上、线上545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其中线下调解3件,作出处理决定1件,下架电商商品300件。针对流通领域,联合省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开展了4次市县专利联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0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支持并指导新昌县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将行政执法权下放给新昌县人民政府,推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高效保护。
二、绍兴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
1、企业员工流动过程中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绍兴市是高科技企业的聚集地。以新昌县为例,聚集了机械制造、医药、航空制造等高科技企业。每一家都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大部分。如医疗企业的产品配方,机械、航空制造企业的制造工艺、制造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内容。如果掌握这些企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原单位,加入竞争者的行列。这些企事业的商业秘密往往就随之而去了。有部分企业的管理者有时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哪些商业秘密,或者意识到但缺乏必要的保护。一旦出现纠纷,由于缺乏证据,从而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
2、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被抢注。以绍兴黄酒为例,作为绍兴的传统出口产品,绍兴黄酒在国际市场上有很高的声誉,被誉为“东方名酒之冠”。近年来,一些国外企业在洞悉绍兴黄酒带来巨大经济利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经常实施抢注绍兴黄酒商标、假冒绍兴黄酒产地等多种侵犯绍兴黄酒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造成这种情况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前些年绍兴黄酒企业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并不够重视,忽视技术创新和智力成果的保护,绍兴黄酒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较低。据绍兴市工商局不完全统计。目前有“绍兴老酒”“古越龙山”等十几个黄酒知名品牌分别在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和香港被抢注。这让黄酒产业国际化进程停滞不前,国际品牌化发展举步维艰。
3、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方机构能力不足,绍兴企业域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据不完全统计,绍兴市境内目前尚没有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同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不足。与省内杭州、宁波等城市相比,知识产权第三方机构能力不足,这导致绍兴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或诉讼时,大多聘请域外知识产权第三方机构来代理,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难度。同样以绍兴黄酒为例,面对境外抢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为不断,但绍兴黄酒企业很难开展在境外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这与企业知识产权诉讼能力弱,相关第三方组织保障不充分有一定的关联。
三、提升绍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几点建议
1、成立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企业生存能力、追求行业整体利益、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代表行业利益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等方面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诸多大中型城市普遍成立了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与我们绍兴市毗邻的宁波市于2006年成立了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目前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拥有企业会员365家,是一家与政府脱钩的纯民间组织。协会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协助企业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化解企业各类知识产权的矛盾纠纷。针对上述三点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可以组织企业学习、提高商业秘密、商标和专利保护水平,协助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第三方机构的业务水平。建议市里落实牵头部门,组建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并发挥其作用。
2、发挥好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的作用。去年4月19日,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下简称“研究中心”)揭牌,标志着绍兴市首个知识产权领域的学术研究机构正式成立。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充分发挥高校优势、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研究与解决绍兴地区产业与行业所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与服务、知识产权研究和宣传、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实训等工作。建议市里注意发挥其作用,与拟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绍兴市在产业与地区经济发展中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推动绍兴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3、争取推广新昌县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的经验做法。去年9月27日,新昌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获省编办批复,负责新昌县域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相关工作,并于正式授牌。这是绍兴市首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中心,也是全省第二个在无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设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机构。中心成立后,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抓好风险排查、法制宣传、诉讼业务指导、法律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法律保护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起到了企业创新的“保护伞”的作用。在县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于去年11月28日,由省高院、市中院、新昌政府部门及企业代表参加的新昌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万丰广场举行。会议充分了解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需求,加强了工作联系,并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抵御风险能力,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建议市里对新昌的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