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灿同志为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1月14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陈灿同志为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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