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人大“三个明确”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柯桥区人大常委会近期制定出台《绍兴市柯桥区涉法涉诉信访件交办实施方案》,以“三个明确”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一是明确处理主体。涉法涉诉信访的处理主体为区公检法司机关,这些机关必须设立专门的接访机构或接访人员,但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其他接访部门接到涉法涉诉类信访,必须现场登记并交办给区公检法司机关处理。二是明确办理时间。五个工作日内交办、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无特殊情况三十日内办结,用三个时间节点保证涉法涉诉信访得到及时解决。三是明确人大监督。在信访处理完毕后,要求将处理过程和结果抄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视情督查。

《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是柯桥区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推进司法监督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探索和实践。不仅正确处理好了“诉”与“访”的案件类别,以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有序处理,同时也充分发挥了人大在一府一委两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达成双方的沟通交流,促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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