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来绍调研
发布日期:2019-12-18 浏览次数: 字号:[ ]

12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来绍调研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徐挺富参加调研。

李卫宁一行首先来到浙江耀锋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亲切看望省人大代表王书娟、傅芸、金银燕,并与代表们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勉励代表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随后,李卫宁一行走进越城区鉴湖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情况座谈会,在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李卫宁对越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所做工作和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对下步工作,李卫宁要求以贯彻实施《浙江省人大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并提出五方面要求:

一是要把宣传贯彻《条例》放在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大格局大背景下来谋划推进。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根本政治制度落实到街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要把宣传贯彻《条例》和推广试点经验、深化创新更好结合起来。《条例》为各地街道人大工作合法开展、依法开展奠定了基础,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两个原则,强化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两个层面,抓实工作制度和联系群众两个基础。

三是要把推进基层治理作为街道人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要结合省域治理现代化十招和各地治理现代化探索实践,更加关注基层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推动解决民生问题。

四是要把能力建设作为提高街道人大工作水平的重中之中来抓。切实抓好街道人大工委和议政会两支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优化结构,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五是要把街道人大工作与乡镇人大工作统筹推进。在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努力形成相互促进、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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