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等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12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杨文孝、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傅陆平和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顾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朱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学兵,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建华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会议通过了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将依法提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关于《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改草案》,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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