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近些年,国家、地方高度重视在中小学中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多次下文对该课程的实施进行督导。2017年9月,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中小学的必修课程,要求各地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浙教办基〔2018〕34号),要求认真做好综合实践活动的规范实施,切实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同年,绍兴市委组织部联合绍兴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发文《关于加强党建引领 开展“五星育人、三名争创”开启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新征程的实施意见》(绍教工委〔2018〕12号),要求强“融入”,突出课程育人,征订并使用好德育相关教材;强“体验”,突出实践育人,中小学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
为了在浙江省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组织编制了《综合实践活动》(小学1-6年级12册,初中2册),旨在为学校开展该课程提供教学资源和教学载体,该教材已经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
根据国家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自2001年起就在中小学校中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市教育局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该课程,专门在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中配设了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确保该课程实施科学、有序。经十多年的努力,我市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广大中小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他们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尤其是诸暨市实施的力度较大,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推进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诸暨市将《综合实践活动》(小学至初中)教材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了所有学校的学生人手一册教材,切实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为学校的必修课程。在近几年的浙江省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诸暨市教师均获得了一等奖。2018年暨南小学寿清英老师作为浙江省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全国“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并在大会上进行了综合实践活动的主题交流。许多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迅速地成长起来,成为省市的骨干和名师。目前,我市已有综合实践活动特级教师3名。
我们认为,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该课程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教育价值。
我们希望能以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文件为推动力,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材纳入各级地方财政的中小学教材费用项目之中,确保学生人手一册,为该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的全面开展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
2.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常规指导,通过教学观摩、教学交流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课程执行力。
3.建立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现场展示答辩的评比机制,以此来推动课程建设,促进学生的素养发展。
4.结合绍兴市人文资源丰富的特点,为中小学生的校外实践开设更丰富的场地,建立并命名一批综合实践活动校外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