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曾于1958年撤销建制并入嵊县,新昌县文化馆图书室珍藏的全部书籍就此并入嵊县文化馆图书室,其中包括梁葆仁之孙梁以忠捐献的一批重要古籍。1961年,新昌恢复建制,新昌县文化馆要求嵊县运回原有书籍,但仅运回了部分现代书籍,新昌原先拥有的全部古籍,因历史原因依然滞留嵊县。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日前有据可查的古籍目录已达600余部,近五千五百册,其中卷帙最浩繁的是《通志》约197本,《续通志》约198本。地方志有:清康熙年间刘作梁等人纂修的《新昌县志》、光绪七年《新昌县志》等尤为珍贵。新昌先贤吕大亨、杨世植、张得侨、俞志民等人的相关著作也都流落嵊州。这些孤本,弥足珍贵,都是新昌地方的重要历史文献,但新昌县图书馆均无馆藏。2016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三比浙江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其中所列00473项,将清光绪七年(1881)稿本《新昌县志》列为嵊州市图书馆馆藏古籍。这些都是新昌宝贵的历史资料,是新昌这座城市的根脉所在、灵魂所在,使这些遗留在外的重要古籍回归新昌,是每个新昌人的共同意愿。
一直以来,绍兴市、新昌县的各级领导特别是文史界、捐献者后人都高度关注遗留嵊州古籍的回归工作,特别是1962年以来,不断有各级领导、文教届人士、人大政协委员等向各级党委政府呼吁遗留嵊州古籍回归事宜,并赴嵊州进行多方面的尝试,但始终没有大的进展。为更好推进这项工作,使这些重要古籍早日回归新昌,我们建议:
1、加强对新嵊两地书籍回归的协调。古籍流落在外,新昌地方文献的宝库缺失了重要的根基。归还属于新昌人民的古籍,既是对新昌人民正当权益的维护,也是兄弟县市的应有之举。当前市委政府正深入实施文献保护工程,大力推动历史文化的遗存遗迹、档案资料等各类载体的保护利用工作,提请市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古籍移交工作,指定相关机构加强对新嵊两地书籍回归事宜的关心与指导,促成嵊州图书馆勘查这些书籍的保存情况,并尽早协调原由新昌县运往嵊县文化馆的所有古籍如数归还新昌县相关部门。
2、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绍兴是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城。可以说,文化是我们绍兴最大的优势,“历史+人文”是绍兴城市发展的灵魂和支撑。建议市委市政府积极加快文化强市建设,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开发工作,特别要在重塑城市文化体系、实施文献保护工程、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等工作中加大力度,以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延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推动古老文化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激发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