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2019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可以说,条例的实施将为绍兴古城的保护和利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护。但是放眼绍兴各县市(区),古城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老地名的消失。在中国传统中,名字从来不只是一个标签,往往寓意丰富。地名也是如此。一座城市、一个古镇、一条小巷,它的地名往往就是一段故事,延续着历史的秘密。以绍兴古城“十座城门”为例,虽然多数城门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意蕴深长的名字仍然镌刻在地图上,活在人们的口口相传中,令人感慨,引人追思。据不完全统计,上世纪80年代以来,越城区已经有124个老地名消失。都昌坊路因道路拓宽,纳入鲁迅中路;水澄巷拓建为胜利西路;油车弄、香团弄、龙珠里、光明路、藤香弄、西营、香椽弄、大园处建起了城市广场;水偏门建起了文锦苑小区;旱偏门直街则拓建为情缘龙山商业综合体。北海畈处建起了国际大酒店;降诏弄成了唐皇苑小区,等等。上虞区消失的老地名有400多个,其中路名(1980年—2013年)22个,桥梁名(1950年—2013年)34个、乡镇名(1981年—2013年)38个。其他各县市(区)也均有数量不等的老地名消失,很大程度上让“古城”丢失了一些记忆,甚为遗憾。
二、原住民的流失。所谓老绍兴,很多时候指的是一种人文元素,从近几年
发展来看,绍兴的发展伴随着外来人口的流入,而随之也带走了部分原住民。他们带走了绍兴的“口音”、绍兴的“习俗”,使古城风土人情遭遇了部分流失,城市的多元化属性越来越明显,“老邻居”、“老对门”日渐稀少,有失古城的气韵。
三、活态传承不足。尤其是对古建筑,很多还只停留在“修旧如旧”的层面,内在的“活态”传承不足,到目前为止,绍兴地区还没有一台类似“印象西湖”、“印象桂林”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用以讲述、还原“古城”故事,对一些风俗、民俗在古建筑内的还原和呈现还比较欠缺。除了特定时间特定地区的一些“活态传承”,如绍兴的非遗集市、祭禹大典;上虞的祭舜、曹娥庙会;诸暨的马剑过小年等,对比周边地区历史街区常态化的传承,绍兴相对做得不足。
四、非遗保护欠实。在绍兴各县市(区)的“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而且随着近年来非遗集市的举办,部分非遗文化走进了百姓的视线,但还有部分因为各种原因而流失,尤其是传承人越来越少,现有的非遗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对于古城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五、保护意识不够。古城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远坚持,更需要每一个人树立保护意识。在没有出台《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之前,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保护,哪些属于保护范围,甚至根本不知道需要保护,这就造成公众保护意识不足,给相关部门开展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分散在各县市(区)的“古城”更因为人们的保护意识不足而被遗忘甚至遭到破坏。
为此,建议:
一、恢复消失的老地名。地名的消失,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城市要拓展,生活要改善,必然涉及拆旧建新。但是,一条新马路、一幢新建筑取代一条老街和一条小巷,往往伴随着一个新名字的产生,在地名更替过程中,将文化记忆纳入考量,且照顾百姓的情感需求,无疑是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譬如,上世纪80年代,越园被拆,建起了越园住宅区。上世纪90年代,白果弄被拆,建起了白果小区,这些地名的变易,多少留住了地名文化的根脉,值得借鉴。建议搜集寻找整理消失的地名以及和地名有关的传说、故事,逐渐恢复使用,比如上虞道墟有很多“老台门”,在修缮恢复的过程中,不妨考虑追溯原有的名字,捡拾历史,在传承和记忆中,让绍兴以及各县市(区)的“古城”充满“古城气质”。
二、吸引流失的原住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古城还包括传统村落,由原住民积久聚居而成,蕴藏着农耕文明的精粹、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像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的桐庐县江南镇深澳村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至今还完好地保留着100多幢徽派特点的明清古建筑群以及人文故事,走进古宅内,不时可见老夫妻在弹棉花被等带有传统民俗气息的生活场景,让这个传统村落显得更生动、更有神韵。同样道理,一个古城,没有了原住民,那就只是一座没有生机的建筑的集合。目前来看,随着人才政策的推广,人才的流动性比较大,这就造成一部分优秀的外地人才走了进来,一部分优秀的本地人才走了出去,流动带给一个城市新鲜的血液,但同时也带走了绍兴这座古城的底蕴。建议通过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对本地人才进行政策倾斜,让原住民留下来能更好地生活,吸引已经在外创业、学习的人才回“古城”创业、学习、生活,参与到“古城”建设、“乡村振兴”等大项目中,让古城因为原住民而灵动饱满。
三、以创意保护好古城。当前绍兴古城保护和开发有《条例》做依托,保护工作开展起来有依有据,但绍兴各县市(区)也有一些地方存在重“新”建设、轻“旧”保护,被动抢救性保护多、主动规划性保护少,“建设性破坏”和“旅游性破坏”现象。事实上,越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是单向的怀旧和复古,它指向的是现代和未来。古城是笔宝贵的财富,在保护中要把“新用”’功能一点点注入进去。建议将文化创意产业融入古城保护,寺庙、宗祠、地方小吃、手工艺、庙会、节庆、生活礼俗等元素都可以通过创意设计挖掘出来,有针对性地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古城游等。比如2018年12月刚建成开放的上虞丰惠老街,打的就是“古城”牌,将原先老街周边的店面进行了修缮,从目前来看,外形上有了古城气息,但内在还需要用创意来填充,建议恢复一些“老字号”商家、组织一些“老街集市”,相信更能汇聚人气,恢复老街的昨日繁华。再比如今年1月初在央视财经频道亮相的“诸暨岭北美食”,里面介绍了很多地道的岭北镇特色美食,很是吸引人,一下打响了古镇的美名。事实上,地方美食正是古城文化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绍兴古城和各县市(区)古城都有着独具特色的美食资源,如上虞的霉千张、水晶杨梅,都是当年乾隆、慈禧更是有着深厚的文化支撑,不妨通过挖掘、策划、融入文创、讲好故事等形式充实到古城保护中,让各种“老字号”重出江湖,把绍兴古城和各县市(区)古城分别打造成特有的观光和休闲地,吸引更多人走进古城、认识古城、宣传古城,使古城在被保护的同时,产生经济效应,真正焕发新的魅力。
四、让非遗打响古城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的宝贵财富,绍兴古城及其周边地区拥有黄酒酿造、剪纸、竹编等多个各级非遗项目,为打响古城品牌,建议从非遗保护入手,各地选择最具代表性的非遗加入古城保护品牌打造。如绍兴可以选择黄酒酿造进行集中推广,绍兴黄酒发端于4千余年前的越地,积淀、浓缩着无比深厚的历史、地域文化内涵。不论是酿造工艺、酿酒规模,还是酒名、酒装、酒具、酒格及饮酒方式等,都能捕捉到越文化的影子。可以说,绍兴黄酒是一种液态的“透镜”,通过黄酒可以看到绍兴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要讲越文化,绕不开酒文化。又如上虞,可以选择青瓷进行古城保护品牌打造。建议策划各类“非遗文化”活动,如“黄酒故事会”、“开酒大会”、“寻访绍兴酿酒大师”、“青瓷酒会”等,以全域创建的理念,辐射各县市(区)的古城开发,带动绍兴各县市(区)古城品牌日益响亮。
五、以“保护日”增强意识。《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规定,从2019年开始,今后每年的7月15日为“绍兴古城保护日”,建议从2019年开始,做好保护日活动的整体策划安排,绍兴各县市(区)联动,做好同步活动,尤其是第一个保护日,建议结合招商引资,整合“非遗”、“人才回归”、“设立文化创作基地”等活动,通过召开媒体发布会、高峰论坛、吟诵绍兴等形式让古城保护根植每个人的脑海,使7月15日成为绍兴的一个固定节日,增强各县市(区)古城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