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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要求继续解决农村住房解困和危旧房翻建难题建议
  •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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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7月30日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颁布了绍柯规【2018】9号文件《关于对钱清镇、杨汛桥镇农村个人建房实施规划管控的通知》,根据该文精神,上述管控范围内的农村个人建房申请不再受理。鉴于上述政策规定和农民住房实际现状和困难,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目前农村住房现状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乡村振兴号召下,在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村自建设美丽乡村以来,村容村貌得到了大幅改观,村道、给排水系统、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线路地埋已初步完成,农民住房已有部分得到翻建、新建,取得了一些成绩。

    由于土地资源紧缺,原有村落建设密度较高,一直以来,我镇,特别是江桥地区的农民建房比较滞后,尚有大部分农民房屋尚待新建、翻建,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建造房屋,由于受当时经济条件限制,建房时房屋结构较差,建筑用材料低端,已有相当一部分房屋出现不均匀沉降、结构裂缝、甚至有部分危房、而且影响消防安全、影响村镇整体规划,从住房安全角度讲,从对农民负责的角度讲,这批房屋急需翻建、新建。

    随着农村家庭人口的增长,新增一批人均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部分家庭子女已到适婚年龄,原有旧房已十分拥挤,无法满足三代人甚至四代人的住房要求,同时受经济水平限制,在城市购房落户尚不具备条件,急需翻建、新建房屋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2018】9号文件精神,农民建房自2018年8月以来处于停滞状态,相当一部分村民反响强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稳定和谐,作为镇、村基层工作者,压力很大。

    二、国家对农村建设的战略规划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这一规划的出台,为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分类施差,不搞一刀切。该规划第二十章《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确了“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作为乡村建设和农民住房改善的工作目标和方向。

    三、几点建议

    1、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为乡村农民建房工作指南。

    2、建议对绍柯规【2018】9号文件作适度调整,在保持总体规划符合小城镇建设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在钱杨片区的山区村庄允许进行农村个人建房,放宽农民建房限制。

    3、农村建房要严格控制超标建设,要结合自然环境,建设特色村,要把农民建房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要把农民建房与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

    4、农村建房要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5、要切实破解农村住房局困和危房翻建难题,让社会底层的农民群众真正能够安居乐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执政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