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新时代矛盾多元化解新格局的建议 | |||||||
|
|||||||
事由: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我市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不同阶段形势变化尤其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了新时代矛盾多元化解的新格局。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着部门衔接效率不高、调解专职化程度较低、经费保障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 建议: 1.要整合优化各类调解资源。大力推进市级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和市调解总会的管理组合,强化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能力,整合部门资源,成立市级联合调解中心,整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交调中心、市医调委、市商调委、市家调委、市劳调委等组织,统一办公场地,规范调解流程和窗口服务,建立健全“高效便捷、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调解合力,推动调解服务“最多跑一次”。 2.要做大做强调解专业组织。针对新形势下矛盾变化的特点,根据需要在金融、电商、农产品等新兴矛盾易发领域组建行业调解委员会,实现调解员专职化管理。以品牌调解员杨光照为标杆,通过传帮带,有效提升调解员队伍的能力素质,打造高质量的调解组织。同时,推进律师参与矛盾调解工作,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让专业法律力量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专业作用。 3.巩固提升“网上枫桥经验”。建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矛盾纠纷网上咨询服务,自主申请,在线调解。深化“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高平台使用率,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协议、网上司法确认、网上诉讼立案等一条龙服务。 4.提高矛盾调解法治水平。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甄别疏导机制,明确纠纷受理范围,严格将调解范围之外的矛盾纠纷疏导移交给相关行政、司法部门依法处置。做好调解工作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文章,让矛盾纠纷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