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出台城市“适老性”改造建设政策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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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预先考虑到老龄社会的特点要求,住宅、装修、社会环境各方面的“适老性”程度明显滞后于老龄社会的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城市适老性改造建设、提升老年人福祉迫在眉睫。 一、城市“适老性”改造的必要性 “适老性”环境是在室外空间和建筑、交通、健康与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不仅能为老年人独立自主生活提供便利,也有助于增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公共环境“适老性”程度低的问题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期望在社区中可以提供“适老性”环境改造服务设施。 二、促进我市“适老性”改造政策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全面覆盖。针对老年人“适老性”改造需求,由建设部门牵头,完善规范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等各项政策,全面覆盖“适老性”改造的计划、惠及对象、改造标准、资金运营、运作机构和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补齐短板。 (二)民间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建议采取社会家庭资金为主、政府补助资金为辅的方式,进行电梯加装、平改坡、楼道休息椅、通道扶手、无障碍设施等“适老性”改造,设施产权归属民间投资者,有效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为老年人提供切实便利。(如2018年实施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每个街道仅选择一个单元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三)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情况,选择老龄化程度高的社区探索试点工作创建,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社区“适老性”改造的科学评估指标体系,由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反馈结果,总结经验,将评估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并在试点基础上进行面上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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