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在市聋哑学校门口安装永久禁停车辆标志或安装交通违章摄像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聋哑学校位于越城区塔山街道姜家园社区缪家桥河沿9号,校门前是一条石板小路,道路比较狭窄,只可以通过一辆车,两车交汇就很艰难。该校校门口也很狭窄,是绝不可以在校门口停放车辆的,但对面姜家园小区的市民经常会在晚上趁学校保安不注意时,在校门前的道路边上停放车辆,更有甚者,晚上停着,白天也不开走,造成进出该校的车辆刮擦、碰撞等事故,也给学校整体形象和师生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保障学校安全的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离学校校门口50米以内不准停放车辆、不准设无证摊位、不准开网吧等。而该校正大门却长期被居民占据作为停车位使用,学校自设的临时禁停标志根本起不了作用,车主随意移掉禁停标志,甚至把禁停标志踢到河道里。而这条道路是公共道路,学校无权设置长期的、永久的、固定的禁停标志。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能在市聋哑学校门口(缪家桥河沿9号)设置长期的、永久的、固定的禁停车辆标志,或安装交通违章停车摄像头,切实制止市民在此处停放车辆,还市聋哑学校师生一个平安、通畅的校园周边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