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9-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汇报、关于“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文孝、丁晓燕、王继岗、徐挺富、阮坚勇、孙云耀、傅陆平及秘书长寿炳尧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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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扎实,执法有力,成效明显,有效推动了绍兴市容和环境面貌的持续改善。但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各区、县(市)加强《规定》宣传教育普及,推动《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要制定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等相关配套规定,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以全市三级联动的形式加大对部门职责落实到位情况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推动城市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市容环境整治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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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标准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省级以上平台实现100%“标准地”出让,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改革成绩值得肯定。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强化统筹,落实部门职责,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进一步优化标准,合理设置项目准入门槛,系统推进“标准地”体系标准化建设;坚持服务企业的工作导向,以“三服务”理念深化细化优化各项改革举措,进一步减化审批流程,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跟踪监管,通过实施闭环监督,不断释放“标准地”改革的红利,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督办(考核)方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3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副组长、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来源:绍兴日报  胡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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