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大启动代表“退出机制”
发布日期:2019-05-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出口”不畅一直是制约代表工作的难题。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健全代表退出机制,近日,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嵊州市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办法》从工作原则、辞职的情形、具体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既是对代表的一种约束机制,也是完善代表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一是注重优化代表结构。《办法》让一些因工作变动离开原选区,或因身体原因等情形不能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辞职,能够及时优化代表资源的配置,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同时,也有利于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

二是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办法》把严重违纪违法,或违反公民道德在社会化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代表,以及不能履职、不愿履职、不尽心履职的“不作为”代表调整出人大代表队伍,使那些有责任心、素质高、真心为民的人能及时补充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形成能进能出的局面,有效强化了代表的责任意识,使代表工作呈现出蓬勃的生机。

三是完善代表履职管理。代表辞职办法与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推行的代表履职考评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等有机结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代表履职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了对代表的约束和激励,促使代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另一方面也为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保障人大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嵊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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