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陆平副主任赴新昌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6-18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率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赴新昌县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慧、副县长杨哲文等陪同检查。

傅陆平一行先后走访三花悦庄幼儿园、育英幼儿园,实地参观校园环境、班级教室、食堂及户外运动场地等,详细了解办园规模、班级人数、师资配备、校园文化、安全工作等情况。检查组鼓励幼儿园负责人要坚持以质量为重,将幼儿园办成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育品牌。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新昌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汇报和新昌县人大常委会自查情况介绍。傅陆平表示,新昌县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持续三轮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较好成效;新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高质量开展学前教育监督,去年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建设情况的报告,今年又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并精心组织自查,并积极协助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傅陆平指出,新昌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具体表现有:相关部门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公办资源少、民办档次不高,公办率低、等级率低、普惠率低,“入幼难”“入托难”“上好园更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政策扶持、经费保障还不够有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等方面。

傅陆平强调,要进一步落实法定责任,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学前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营造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加快学前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教师保障,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贯彻各项规定,落实民办补贴政策,加大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师素质提升;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落实安保责任,解决招生公开公平问题,确保条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来源: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