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监督 推动健康发展丨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即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和各副主任分别带队赴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开展深入细致的执法检查。

连日来,检查组紧扣《条例》执行情况,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实地察看了城市、农村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重点就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与扶持情况、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情况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查找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6月5日,检查组又走进越城区灵芝街道中心幼儿园和上虞区东关街道中心幼儿园、华维文澜幼儿园。每到一处,检查组成员均与幼儿园师生、幼儿园园长等充分交流,详细了解办园质量水平、教职工编制配备和待遇保障等方面内容,并广泛征求大家对条例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奠基工程,要强化政府职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依法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要补齐短板,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园舍建设,努力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的办学质量,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区、县(市)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待遇保障;要加强监管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良好幼教环境,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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