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冯灿校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伟光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娄岳虎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苗勇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戴志荣、徐章炎、宋越琳、徐国灿、陈立强、何坚、俞志平、王振、沈培刚、董玉利、邵新阳、杨鑫、钱幼红、俞金森、俞校祥、陈建忠、茹国瑞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