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
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11月1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人民政府: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金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并对《绍兴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审议认为,报告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部署到位、符合实际、重点突出。从两年半的实施情况看,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为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此会议表示肯定,并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指出,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解决,经济发展尚处在新旧动能转换阵痛期,高端要素集聚力尚需提升,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城市能级品质有待提高。伴随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要正视规划纲要下一步实施面临的挑战。

审议强调,对“十三五”规划后阶段的实施必须高度重视,要抓住重点指标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平台能级提升、开放活力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投资支撑、重点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牢牢把握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杭绍甬同城化一体化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和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机遇,聚焦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人文生态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确保“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指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绍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

会议确定,《绍兴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在按会议的审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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