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12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以下简称“消薄”工作)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帮扶措施,创新发展模式,健全工作机制,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全市“消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平衡,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发展后劲不够充足,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等,必须着力提高集体经济薄弱村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把“消薄”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五星达标、3A争创”活动为抓手,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大力实施村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切实增强村级主体责任意识,在落实好班子、好路子、好机制上下功夫。把“消薄”工作列入市级部门年度工作清单,纳入区、县(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坚持多措并举,激发发展活力。加快资产盘活,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资源开发增值。全面深化“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加快项目带活,积极引导村集体发展村级物业项目,实现长期稳定的物业收益。加快产业兴活,加强土地、资金、政策等各类要素保障,加快土地流转,鼓励村集体通过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开发生态旅游物质资源、发展农村电商产业等途径,大力发展农村富民产业,以农村产业振兴带动村级集体增收。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动持续发展。优化政策扶持,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扶持资金,落实好村级集体留用地政策,实行各级财政兜底保障,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有利有序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有效保障“消薄”任务全面落实完成。进一步深化部门结对,继续推进市和区、县(市)部门结对薄弱村活动,提升村集体自身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强化企业帮扶,继续实施“百企结百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组团式”帮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三资”管理,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提升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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