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0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12月14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国龙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统筹部署审计整改任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大类252个具体问题已落实整改237个,整改率达94.05%,总体整改落实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有的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不够,审计整改结果应用有待加强,一些问题整改工作尚未完成。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15个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举措和时限,通过“清单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切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提高整改效率,对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二、注重原因分析,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要对共性问题,加强原因分析,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系统解决问题办法,进一步完善问题防控机制和整改机制,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防止问题反弹、屡审屡犯。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部门主体责任,对涉及多层次、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要加强联动,提升整体整改效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要切实推进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绩效管理考核、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依法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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