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和《绍兴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规定,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过去一年,全市审计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总目标,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聚焦六个“展示新担当、取得新成效”要求,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努力为我市打好以“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为重点的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保驾护航。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8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9份,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78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6.71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8427万元,促进完善制度54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23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持续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各项事业持续推进,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29.4%、15.4%,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坚持增收节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8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500亿元;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积极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市区社保统筹,不断规范社保征缴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落实减税降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市2018年落实各类减免税166.86亿元,同比增长7.7%;组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基金,全市政府产业基金设立规模达114亿元,全市PPP基金规模达到30亿元,并累计获得13.7亿元省PPP基金支持。

——注重改革创新,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国率先实施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成功获得全国首笔实施土地储备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券15.6亿元;开展政府性资产、资源大核查,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一、围绕预算执行及重大财政政策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围绕预算法的贯彻实施,重点关注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加强财政管理,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今年,市审计局首次对市财政局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预决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整。一是未对增值税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完成预算进度低的收支事项进行说明。二是决算草案未按规定对市级重点支出、重大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作出说明。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已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以外事项的使用及绩效情况作了补充说明。

2.预算编制与执行管控不够严格。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较上年有明显好转,但仍有18家单位22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为50%以下,涉及预算指标715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管理欠规范。一是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评委库,评委产生随意性大。二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中一部分违规由中标金融单位支付评审费。三是部分项目中存在招标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评审费的现象。

4.社保基金三区统筹管理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市区社会保险政策一体化管理尚不到位,除2018年出台的医保业务统筹制度外,市级职能部门尚未制定出台市区一体化管理的其他政策规定。二是基金融合管理尚不到位,越城区等3区存在社保基金收入级次未调整为“地市级”、相关收入未直接划至市级专户、未按时将应缴的社保基金上缴至市社保基金专户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应用大数据技术,对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分析,扩大了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2018年度市级83家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下属单位)共安排项目预算指标22.19亿元,预算执行数为21.29亿元,执行率为95.9%。在此基础上,重点对市教育局等20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普遍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上年有明显好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涉及7个部门,金额合计3604.07万元。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涉及10个部门,金额合计1736.59万元。

    3.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政策执行不够严格。涉及12个部门,金额合计70.82万元。

    4.生育津贴政策执行不规范。13个部门在发放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同时,重复发放产假工资,或将产假工资暂存单位账户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及防范风险等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相关审计情况。在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对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实施债务化解专项行动,市本级政府债务未超风险警戒线,融资平台转型工作全面推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审计也发现,融资平台转型为国有企业以后,市场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能力有待提升。

(二)浙江柯桥联合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及防范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柯桥联合村镇银行2015年至2017年服务“三农”及防范风险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进风险防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客户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服务“三农”力度不够。2015年至2017年的涉农贷款平均利率均高于非农贷款平均利率。同时还存在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用的问题,2015至2017年三年分别涉及贷款业务172笔、236笔和34笔。

2.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风险分担机制尚未构建。业务和产品种类相对单一,农权抵(质)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拓展不够。未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未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发农信保证保险等,涉农信贷分担机制尚未建立。

三、围绕以“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为重点的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决策部署,重点关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人才经费使用等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关注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工程项目等3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助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高效实施。

     (一)绍兴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柯桥区2016年至2018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本级及柯桥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成效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3个部门违规收取保证金或退还不及时。市招投标协会等单位分别违规收取目录外保证金183万元;建设部门应退未退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合计1164.28万元;市港航局等部门未及时清退保证金(押金)合计1505.08万元。

2.涉企财政资金存在“撒胡椒面”现象。柯桥区将2017年振兴实体经济1亿元资金用于补助586家企业,其中补助在1万元以下58家,企均补助4200元,最少的仅为300元。

3.小微企业园建设推进缓慢、配套不完善。截至2019年3月,柯桥区政府尚未制定出台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实质性政策,建成的部分企业园中不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二)绍兴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跟踪审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审计调查发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完善,主要是: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离“八统一”标准尚有差距,“一件事”“八统一”规范存在权力编码、办结时间、流程图不一致等问题;“最多跑一次”事项线上线下不一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浙江政务服务网显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与部门提供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存在不一致情况;电子证照库建设与应用不到位,存在已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未被应用、部分电子证照无法网上提取、个别部门共享的电子证照缺少电子签章等现象。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区、县(市)和市级部门高度重视,截至2018年12月底,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有效夯实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

(三)绍兴市本级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数字经济财政扶持政策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逐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调动企业生产要素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数字经济部分重点项目推进较慢。对“推进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等4个重点项目,相关部门虽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但尚未制定相关落实方案,也无财政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推进较慢。

2.数字经济指标统计机制尚不完善,个别部门未能掌握相关数字经济指标。

       3.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电商创新发展试点和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200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

       4.个别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未达到预期效果。“供销淘电商服务站”建设线上商店商品类型和品种较单一、手机APP无法正常使用、“供销淘”微信公众号未开展实际业务,但仍通过评审被确定为2018年度省级电商创新发展试点项目。

      (四)绍兴市人才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越城区2013年至2017年的人才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区)战略,人才引进集聚取得重大突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如2017年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等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2017年名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补助与奖励项目预算执行率分别为22.5%和28.4%。

 2.少数单位人才经费管理欠规范。一是人才经费拨付滞后。截至2018年7月,原高新区人才经费拨付滞后达1447.03万元。二是人才经费存在以拨代支现象。如市人力社保局拨付下属单位使用的50万元经费,预算执行率反映为100%,经延伸审计发现该项目实际只使用1.04万元。

 3.原高新区人才项目管理欠加强。一是人才项目的档案资料缺失较多。二是人才项目扶持及后续监管不够,部分人才项目运行不佳。

      (五)绍兴市本级工程价款结算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及原袍江开发区、原高新区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由市城投集团等建设单位和市财政局等价款结算主管部门实施的46个工程价款结算项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逐步完善价款结算内控制度,不断规范价款结算工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价款结算制度不健全。滨海新城、市交投集团、市文旅集团等建设业主单位和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未建立内部价款结算管理制度,委托开展社会审计的中介机构的分配选定无制度规范,也未建立针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管制度或办法,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2.价款结算审计追加费用支付不规范。统计129个价款结算项目的审计费用及支付情况发现,中介机构审计追加费1770.18万元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占总审计费的69%,违反了不得由施工单位直接付费的规定。

(六)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绍兴市立医院一期建设和绍兴市镜湖曲屯安置小区等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上述3个项目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工程建设和管理逐步规范,对推进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招标不规范。

2.部分征用土地补偿工作不规范。

3.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程序不到位;二是工期管理不到位;三是资本金到位不及时;四是现场管理不到位。

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围绕民生事业和民生实事,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绩效等民生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绍兴市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越城区、上虞区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本级和越城区、上虞区医保管理等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转变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式,在搭建协议管理制度框架、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协议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不完善。一是市级公立医院的协议管理完全下放至区级医保部门,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二是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医师管理等协议管理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未出台全市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记分管理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办法不完善、考核不及时。

2.上虞区医保局等医保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不规范。一是未制订日常监管和专项稽核工作规程,工作随意性较大。二是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程序不规范。

3.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侵蚀医保基金风险依然较大。一是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系统与药品进销存监管、财务(税务申报)核算系统脱节,给药店偷逃税费、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留下空间。二是医保药品限价支付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半以上药品游离于阳光医保平台监管之外。四是越城区部分未试点民营医院平均床日费远高于试点控费定额标准。

(二)绍兴市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市本级和越城区2015年至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等6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范围建立社会救助核对机构、出台核对办法、建成核对系统平台,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市本级273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及102名“双低”家庭就业人员未享受社保补贴;市本级206名困难群众未享受医疗救助。

2.救助审核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缓慢。“双低”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市本级、越城区116名已不符条件人员仍享受“双低”补助;税务、残联两部门未完善协作机制,3家企业挂靠安置残疾人;越城区144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及时收取、2户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救助。

3.救助资金管理不到位。越城区斗门街道、孙端镇未按规定拨付特困供养资金28.63万元,斗门街道敬老院超范围使用特困供养资金46.28万元,孙端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薄弱,相关乡镇(街道)对敬老院的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绍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2018年市本级及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以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为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按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机制、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制度、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等制度,未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级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2.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一是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部分小区垃圾混合投放,部分村垃圾混装混运。二是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

3.垃圾分类办实体化运作不够到位。市分类办部分抽调人员到岗率较低,滨海新城分类办尚未实体化运作,越城区分类办集中抽调人员具体名单尚未确定。

(四)绍兴市柯桥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柯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安居工程各项政策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实施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棚改项目拆迁政策执行前未按规定上报审核;柯桥区石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受让土地5.51公顷尚未动工建设。

2.公租房管理存在不规范。2个小区561套公租房交付3年未办理产权登记,3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取消公租房保障优惠政策资格。

3.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2015年中央和省补棚改资金936万元、2018年省补资金131万元未及时下拨;将非棚改对象拆迁补偿款1044.32万元计入棚改项目;部分棚改项目拆迁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五、围绕清廉绍兴建设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9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0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17件。截至6月30日,已处理5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10人、提醒和批评教育38人,促进增收节支838.0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05万元。上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不容忽视。此类问题线索有8件,主要表现为:部分公职人员未按要求履职尽责,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损失;部分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二)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问题仍有发生。此类问题线索有11件,主要表现为:个别单位存在套取资金用于补贴食堂支出、公务油卡非正常消费等情况。

(三)违规获取报酬、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问题依然存在。此类问题线索有8件,主要表现为:部分在职公务员以个人名义参股非上市公司;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在下属单位、民营企业领取津补贴;部分公职人员涉嫌收受回扣或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利。

(四)社会保障领域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此类问题线索有4件,主要表现为:部分医院未严格执行政策导致多收费问题。

此外,移送线索中还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失管风险,部分乡镇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超额发放低保金等问题。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各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正在认真整改之中。

六、审计促进体制机制完善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就像体检,不仅为了查病,更是为了‘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审计局坚持成果导向,在注重揭示问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从完善法规政策、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治本对策,推动问题的解决,发挥审计“查病治病防病”的建设性作用。

(一)推动政策法规“废改立”、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进行综合剖析研究,提出改进与完善的建议,积极推动政策法规“废改立”、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充分发挥审计的宏观管理职能。如对上虞区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了开发区招商引资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审计分析问题根源,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上虞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监管工作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加强招商引资的后续监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动“老大难”问题的解决。针对审计发现的一些“老大难”问题,通过反映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建议,着力推动问题的解决。自去年以来,共推动解决公共停车管理不规范、征地拆迁包干费用管理不规范等多个“老大难”问题。如对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市区公共停车管理各自为政、道路停车泊位审批监管缺位等长期存在的问题,导致停车位占道设置、无序设置及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意见较大。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出台办法、统一管理、联合整治等建议,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着力抓好整改。2018年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区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法》,促进了公共停车管理“老大难”的问题解决。

(三)推动跨地区、跨部门问题的解决。针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通过积极建言,着力推动问题的解决。如对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杭绍台绍金段和台州段工程建设中工程费用、土地报批、建设实施和营运管理等衔接事项长期未解决。审计通过建议、专报等方式积极反映,得到省交通运输厅及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于2019年3月召开协调会议并达成相关协议,上述衔接事宜得到顺利解决。如对市本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影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国土部门、税务部门由于信息共享不够,导致部分矿山企业资源税征管不到位。为此,审计建议税务部门与国土部门加强沟通、共享信息,依法及时足额征缴资源税。原市地税局、原市国土局高度重视,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加强资源税管理,补征了相关税款及滞纳金。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按照“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年底将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专题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应对困难风险挑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全力推动绍兴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更大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入推进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市体系、城市文化体系、自然生态体系建设,坚持不懈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保障重大决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实施作为重中之重任务。

(二)更高标准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稳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计划,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整合资源,防范新增债务风险,加快转型国有企业市场化步伐,提升市场营运能力。高标准开展东西部扶贫协助和对口支援工作,做好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增强相关落实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落实企业污染防治责任。

(三)更严要求规范财政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精细编制预算,重视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注重绩效管理,重点关注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目标落实情况,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考核制度。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加快社保基金三区统筹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解决制约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难题。

【注:1.除注明外,本报告反映的均为2018年度情况;

2.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均为审计抽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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