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9-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潘旺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市级财政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聚焦财政预算、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实施审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敢于揭示问题,审计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会议指出,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精准,预算编制与执行管控不够严格,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够及时,融资平台市场化经营能力亟待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仍需防范化解。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着力纠正执行率偏低问题;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重点聚焦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二、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把审计工作着力点汇集到推动我市打好以“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为重点的高质量发展上来,加大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等重点领域,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和权力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提升整体整改效果,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分析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体制障碍、机制缺陷,从源头上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切实推进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制度完善的重要依据。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在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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