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助力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15日,绍兴代表团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列席会议的市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马卫光说,建议省人大和省两院积极支持绍兴振兴黄酒产业,加强对绍兴黄酒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列席会议的市委副书记、市长盛阅春说,建议省高院继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院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溯源治理的浙江品牌。建议省检察院在行政检察上下更大功夫,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张国强代表说,要把人大的监督和检察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升监督效能。省两院要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的普惠服务。法院要加强溯源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检察院要加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作用。

陈清玲代表说,建议省高院围绕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建议省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加大对损害英烈名誉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杨文孝代表说,建议省两院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继续关注企业担保问题,切实缓解银企矛盾,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着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金晓明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加强对基层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指导,增强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基层人大预算监督的指导,使“管好钱”落到实处。建议省高院大力推进溯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优化法庭布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建议省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

沈志江代表说,建议省高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对风险企业因地制宜地分类处置,根据个案情况给与司法支持,更好实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徐建役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监督,确保条例执行的严肃性,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全省法院在审理涉众型案件时,全面考虑省情市情县情,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推进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金辉代表说,建议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落实数字浙江建设要求,推动信息技术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加强对法官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新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建议省检察院加强推广和深化数据平台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运用数字化技术发现线索、分析案件,推进社会治理水平。

谢英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开展关于以确保流感疫苗质量为主题的监督检查活动。建议省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针对损害流感疫苗质量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

金耀代表说,要认真实施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标准,探索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项目进行评估,为银行放贷提供参考。

任团结代表说,省人大要进一步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开展监督调研。关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递增幅度。

李培明代表说,建议省人大从改革方向、教学组织安排和学习内容等方面开展调研,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高考改革的落实。

徐杰、金均海代表建议,要深化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各种案件执行到位,共建信用浙江。抓好溯源治理浙江模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事件解决在前端,推进“枫桥式”法院建设。抓好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和廉洁建设。建议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的力度与刚性。

张宝珍、朱立新代表建议,省人大加强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创新性、广泛性、知晓度;发挥全体代表的监督作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建议省两院加强诉前调解,根源上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缩减群众维权成本,增强维权积极性和便利度;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

吕远、李建华代表建议,省人大进一步创新“三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继续关注基层呼声。

求子平、刘芳代表建议,省检察院更加重视公益诉讼,继续加强法官和检察官两支队伍建设,重视树立典型榜样,加强正面宣传,释放司法正能量,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陈利祥代表、列席会议的鲍洪俊同志建议,省人大继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所提建议的宏观性、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创新示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建议省两院在司法过程中坚守公平正义,积极打造浙江样板。

列席会议的唐学兵同志说,建议省高院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支持,更加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增加政策出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列席会议的翁跃强同志说,要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院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优化考核制度,进一步发挥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

列席会议的章烽同志说,建议省人大关注应急救援能力和体系建设,在理顺机制体制上加强调研和监督;积极督促政府尽快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落实,关注城市社区组织的建设,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

列席会议的朱晓董同志说,建议省人大把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推进基层治理地方立法的重要内容来考量,将已有的成熟定型制度和良好做法经验进行固化。围绕“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的主题,对各级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开展专题性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工作干部队伍。

列席会议的曾险说,建议多为浙商投资提供信息咨询和资源对接,帮助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建议省人大积极推动与海外议会等搭建国际交流桥梁,让世界多了解浙江。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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