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助推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2020-0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近两年重视科技创新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从“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规划)”多种角度,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年度预算上会审查等多项举措,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助推科技创新科技进步。

一是每年听取区政府科技工作专项报告。《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科学技术经费使用、完成情况,接受监督。”科教文卫工委在2018年调研《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时发现,“条例”的该款规定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为此,立即提出必须全面贯彻“条例”,将落实该款规定列为“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自2019年起,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区政府关于上年度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和科学技术经费使用、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列入年度常规监督议题,藉此不断推进全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保障科学技术经费的积极投入和有效使用。

二是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2017年初,上虞区率先在绍兴市启动建设科创大走廊,以“引进大学、引进人才”为目标指引,启动实施“2050”计划,即每年培育科创载体20个、引进科创项目50个,全面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科创走廊建设,就如何发挥科创走廊优势,做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高端人才集聚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组织视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互联网+”安全监管平台、绿色化工工艺创新及安全测试平台建设情况,聚焦科技在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事故防控和监管服务能力,促进“智慧园区”建设;组织视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建设情况,重视科技、技能人才的引进和使用,进一步集聚创新人才资源,优化技能人才环境,提升科技综合实力,推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是人代会审议科技部门年度预算。确定区科技部门年度预算上2020年人代会会议,接受人大代表审议。在对接沟通部门预算(草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探讨各重点科技项目的支出安排,细化支出内容,明确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区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聘请的财经专家组成员作用,召开专题恳谈会,为部门预算把脉,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部门预算合法、合理,让人大代表看得懂、好监督,提升资金预算的规范性和使用绩效,确保政府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来源: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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