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丨立足发展新时代作出民族工作新贡献
发布日期:2020-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文孝、丁晓燕、王继岗、徐挺富、孙云耀、傅陆平、王水君,秘书长袁立江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汇报。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新时期“枫桥经验”的优势,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多民族共建共享、共荣共美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新特点,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日益凸显基础上,我市通过创新路径、夯实基础、织密网络、丰富模式等举措,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少数民族特殊习俗保障、教育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对口帮扶等方面形成了绍兴经验。

 会议肯定了我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认为我市民族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有力提升了我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了全市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所遵循的根本原则。尤其随着我市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融杭联甬接沪等重大战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来到绍兴发展,民族工作情况日益复杂、任务越来越重,对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会议强调,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时代。就绍兴而言,要强化思想引领,更加珍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立足新时代、奋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要突出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要牢筑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凝聚人心人力,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全市各级政府要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水平,将民族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精准化、精细化管理,高质量服务和其他创新举措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市级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关于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情况汇报,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市级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和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方案及相关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市外办关于绍兴市与韩国昌原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情况汇报,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绍兴日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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