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市与南阳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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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金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南阳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认为,两地之间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有利于两市的优势互补,促进两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会议决定同意绍兴市与南阳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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