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级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10-2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10月21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20 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鉴于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大规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因素,决定:

一、2020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由 149.7 亿元调整为 279.6 亿元,其中:转移性收入由 95.7 亿元调整为 225.6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由149.7亿元调整为279.6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 83.8 亿元调整为 87.1亿元,转移性支出由 65.9 亿元调整为 192.5 亿元。

二、2020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由 311.6 亿元调整为 579.2 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 230.8亿元调整为 378.0 亿元,转移性收入由 80.8 亿元调整为201.2 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由 311.6 亿元调整为 579.2 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 213.2亿元调整为 353.9 亿元,转移性支出由 98.5 亿元调整为225.3 亿元。

三、2020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 225.0 亿元调整为 180.5 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 245.9 亿元调整为 240.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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