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绍兴,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傅陆平,市政府副市长陈德洪等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分两组在新昌开展实地检查。一组赴新昌制药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示范点、江北地块;另一组赴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原浙江耿基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块。现场检查土壤污染防治及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科学修复和安全利用、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等情况。检查组还听取我市和新昌县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交流座谈。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法相关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市近年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有力度有成效,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土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有效保障土壤利用安全。

检查组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要以建设“重要窗口”为标准衡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查补短板、压实责任、务求实效,力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前列。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制度举措落实落地,抓住重点、强化举措、营造氛围,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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