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绍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8月26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绍兴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凯、宫蒲光,委员邓丽、汪鸿雁、郑功成,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陈玮和民政部有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徐良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水君,副市长陈德洪等参加相关活动。

在绍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柯桥区、诸暨市,深入柯桥区大渡社区爱心驿站,诸暨市海亮幸福院、诸暨市慈善基地和一米阳光志愿服务协会等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我市慈善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慈善组织设立和发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信息公开、慈善服务、慈善促进措施制定及落实、慈善监管工作开展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慈善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慈善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也是优化社会治理、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慈善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绍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慈善法实施高度重视,扎实有序推进慈善工作,实施慈善法整体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执法检查组表示,希望绍兴市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传承和发扬绍兴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更好发挥慈善在扶贫济困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绍兴电视台、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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