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  7  29 绍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楼灿忠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吕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2019 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金水法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2019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调研和初审情况,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市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及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亿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等转移性收115.8 亿元,收入总量合计 165.3 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3.6 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转移性支出65.4亿元,支出总量合计159.0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下年支出6.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9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等转移性收入102.3亿元,收入总量合计418.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1.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等转移性支出 99.1 亿元,支出总量合370.7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下年支出47.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9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支出1.0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19 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8.4亿元,支出231.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3.4亿元,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当年入不敷出时,可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弥补。弥补后,2019 年末累计结余为316.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 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财为政服务,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 2019 年市级财政决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有的支出项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预算执行刚性不够强,有的项目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等还时有发生;有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评价目标设定不够科学、自评不够客观。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落实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六保”作为“六稳” 工作的着力点,更加有力有为地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加快各类政策兑现,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保就业、扩大就业;着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的短板,确保完成财政预算计划。

二、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强化部门的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有预算、不得超范围支出”的基本要求;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项目预算计划执行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财政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深化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支出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科学制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绩效自评管理,提高自评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夯实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机制,切实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着力强化风险防控。针对今年政府债务还债高峰期, 要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完善已转型平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针对社保基金降费力度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下降,要认真研判支付风险,做好多渠道筹措应对措施,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五、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在督促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化解同类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及时通报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加强源头管控,使审计发现问题 在预算编制环节得到有效整改;要加强责任追究,加大“指名道姓”式的通报力度,及时通报案件处理结果,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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