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速增效
发布日期:2020-08-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诸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明确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不落实检察建议,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现重大损失或者损失进一步扩大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机制。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经诉前程序仍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可以采用直接送达、公开宣告等方式送达,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将检察建议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委员会。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公益诉讼工作协作会商机制。检察机关对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培育和监管,对检察机关委托鉴定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关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依法鉴定。


来源: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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