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六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六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组书记谭志桂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杨文孝、王继岗和党组成员徐挺富、孙云耀、傅陆平、王水君、袁立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晓燕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在人代会结束后的次日中央政治局就组织集中学习民法典,充分体现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民法典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大要充分发挥作用,带头宣传、推动、保障好民法典实施。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督促司法部门抓紧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社会兴起学习宣传热潮。要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民法典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利用法条和实例,讲清楚民法典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讲清楚民法典如何规范和调整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问题。二是完善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注重与民法典的对接和配套。过去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如有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抵触的地方,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三是加强检查和监督。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手段,加强对民事司法工作和公正司法的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保护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不受侵犯。四是做好表率。人大机关各级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开展人大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并交流了社会舆情。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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