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人大“四结合”开展专项司法监督
发布日期:2021-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盯住法”,把深化司法监督继续作为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做实“四篇结合”文章,监督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努力打造人大司法监督的上虞样本。

一是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促进监督有重点、广覆盖。今年以来,常委会就法律监督、行政审判以及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重点突出公检法司机关规范公正司(执)法的工作重点,以及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的各项职责履行情况,监督工作取得既突出重点、又体现系统性的成效。

二是深入调研与量化测评相结合,确保监督有依据、能服气。成立由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司法监督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各工委主任参加的四个调研组。调研中,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赴机关内部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召开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负责人会议进行座谈调研,还专门向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走访对口的上级部门和区委纪委(监委)、政法委等部门听取和征求意见,做到调研充分深入。同时,把这项监督工作细化成10项内容与指标,请区内305名人大代表进行测评、“阅卷评分”。

三是监督意见与问题清单相结合,推进监督有质量、快见效。常委会把关于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审议意见、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征求到的共 34条存在问题与不足交给公检法司机关处理并要求限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同时,梳理出17个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四是事项监督与队伍评议相结合,推动监督有深度、管长远。常委会对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事项作出基本评价、找出问题、提出意见,并特别就司执法队伍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深入整改,取得工作实效。


来源: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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