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绍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戴均玺率执法检查组来到绍兴,检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市人大环资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垃圾分类办)等负责人陪同检查。

10月13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与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局办,部分镇街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交流座谈。

10月14日,检查组先后赴越城区迪荡街道运河首府小区、上虞区丁宅乡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丁宅乡上宅村等地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市通过制度建设、源头减量、数字赋能、执法宣传等举措,全面扎实推动《条例》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推进有力度、有成效、有亮点,取得了良好成绩。

检查组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生活垃圾治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要进一步加强数字赋能,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实行全链条监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和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威慑。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推广示范,不断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



来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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