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试点引领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零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零一次主任会议,重点听取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丁晓燕、王继岗、孙云耀、傅陆平、王水君、金辉、朱建和及秘书长袁立江参加。

会议重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并对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表示肯定,认为现阶段改革工作机制和氛围已初步形成,政策制度探索初显成果,部分项目建设初见成效。但从整体来看个别地方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项目进展、系统谋划、要素保障、组织推动等方面有待改进提升。

会议强调,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市,要紧抓机遇,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要提升改革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农村宅基地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当前农村改革的“一号工程”来抓,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推进,务求实效。要坚持稳慎推进,把握改革导向,切实强化农民主体、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系统集成,加快形成改革的综合效应。要抓住重点环节,主动创新突破,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探索的方式,大胆先行先试,通过政策保障支持改革破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夯实工作基础,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面摸清家底,加强队伍建设。要注重合力推进,加强组织协调,除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外,人大系统要持续关注,坚持把大事办好,好事办实,把改革“红利”落到实处。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刑事检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要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从严治检意识,以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高要求、高水平、高标准做优刑事检察,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研究了关于同意调整市级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市级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及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决定于10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来源:绍兴日报记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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