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近年来,上虞区人大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支持监督力度,推动政府加强探索实践,加大对全域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家底”的力度,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有力、储备良好、效益提升。
一、依法尽责“清家底”,促进“盘点”全覆盖。建立区政府每年向人大专题报告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并扩大叙职范围,规定和要求财政、国资、自规、环保、水利、审计等部门要向人大专项或专题报告保护、利用、监督全区山水林湖田草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履职情况。2018-2020年区人大督查“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情况,跟踪督查“底数”进度,现场督查重点目标,定期督查考核问责,促进土地利用工作规范化;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计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审计整改督查中明确落实对各部门各单位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任务。
二、找准问题求创新,促进“家底”数字化。聚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重点,严厉督查“总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针对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矿山管控修复等问题,开展“有目标、有深度、有精度”的专项视察及专题座谈活动,创新开展“一码管地”试点,探索建立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全要素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方法和自然资源实物量、价值量数据库及图件,打造上虞区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统计平台,为全省提供了“上虞样板”。
三、增强合力重实效,促进“管护”上台阶。开展广泛调研,深入研判,积极推动完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解决域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思想认识到位、数字化管理及制度安排、生态保护体系等短板,大力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家底”“家底清”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