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绍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27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24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次听取了市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市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深刻把握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基层公权力行使不规范之间的矛盾,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走出了一条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察监督新路径,更深层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监察监督治理质效有力提升。


下附全文:


绍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24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  灿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下,市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主要情况

近年来,市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04年对绍兴作出的“创造性地运用‘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基层公权力行使不规范之间的矛盾,依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定规范、建硬件、强软件、重实效”为主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标准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四化并举”,信访联办、案件联查、问题联解、监督联动“四效共振”,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走出了一条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察监督新路径,有力提升了基层监督治理质效。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44起1001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通报曝光156起。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涉纪信访量逐年下降,其中,2020年降幅分别达31.4%、33.0%、53.1%、26.6%,为全市信访总量大幅下降作出重要贡献。去年11月,赵乐际书记考察浙江时,对我市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肯定。今年4月2日,省委袁家军书记在“牢记重要嘱托,建设‘重要窗口’”专题交流会上,将这项工作作为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重要指示方面取得的新进展,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国内主流媒体予以关注报道。

(一)发挥党的领导和监察体制改革优势,构建“四级联动”基层监察工作格局

《监察法》出台后,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了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市委强化主抓直管,全面强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担责履责。市监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系统作用,全市域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市级定标准,县级重协同,乡镇强平台,村居建网格,有机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建立职责清晰、联系紧密、协同高效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使基层监察监督由原来伸出去的“一根手指”,变成了有力握紧的“一只拳头”。

坚持把基层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一体推进“三不”,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连续三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共督促解决问题262个,立案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69起110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托严密的“四级联动”体系,快速形成立体式疫情防控监督格局,督促解决问题5598个,查处违规违法行为68起。聚焦扫黑除恶 “打伞破网”,坚持“喊”“打”结合、“打”“挖”联动、“打”“建”并举,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8起407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涉黑涉恶案件查“伞”率位居全省前列。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主题教育期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处理问题1236个。聚焦村级组织换届,坚持“四级联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13起,处理32人,确保换届取得圆满成功。

(二)落实规范化法治化要求,推进基层监察标准化建设

探索以标准化促规范化,下大力气建制度、抓硬件、强队伍,有力解决了基层监察监督不够规范、人员紧张等问题,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制度规程标准化,依据省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为镇(街、乡)监察办量身制定信访调查、问题线索处置、“四种形态”运用等5部“操作指引”,做到“一图即可操作、上岗即能上手”。推动办公场所标准化,按照管用实用、因地制宜原则,全市103个镇(街、乡)监察办实现“五个有”,即统一挂牌有标识、独立办公有场所、谈话安全有保障、群众来访有窗口、廉政宣传有阵地。各地中心镇(街道)建设监察功能专区,配备专用谈话室,由市监委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较好解决了办案场所、安全保障的问题。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明确镇(街、乡)监察办设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目前,全市103个镇(街、乡)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529人,其中专职317人,做到每个镇(街、乡)配备专职不少于3人。实施基层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2019年以来,共开展培训5784人次。

充分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镇(街、乡)监察办依法运用监察权限,全要素使用“2+7”种监察措施,做实监督第一职责。2019年以来,镇(街、乡)监察办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7569个,处置问题线索8395件,去年还在全省较早消除镇(街、乡)自办案件“零立案”。

(三)统筹力量协同作战,开展基层监察片区协作

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片区协作机制,由区(市、县)监委主导,统筹运用委机关、派驻机构、镇(街、乡)监察办力量,成立片区协调小组,对片区力量统一调度、一体运行,实行疑难信访会商研判、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正风肃纪交叉检查,有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易受干扰等问题。2019年以来,全市33个片区协调小组共开展协作会商2013次,联动监督935次,联解重点疑难信访576件,联办案件699件,其中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办理留置案件35件。

深入开展基层信访“三清三提升”活动,高效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强化专项清淤、领导包案、提级约谈,及时化解处置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办结省市两级“三多”(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164件,查处诬告陷害案件3起5人,为16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以片区协作强化力量统筹,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会战”,有力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养老社保、征迁安置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探索数字赋能整体智治,打造基层监察信息化平台

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基层监察监督的实时性、精准性。2019年以来,在全市103个镇(街、乡)全面建成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全覆盖录入基层监察对象基本信息,整合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基层治理四平台等数据,实现基层监察对象信息“一键查询”,监督执纪问题信息“一网办理”,监督数据分析“一图成像”。今年,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市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市县一体推进,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探索实施“清白码”数字监督工程,把藏在村社柜子里的账晒出来,使群众从“暗箱操作”的猜疑变为“一目了然”的放心,实现“指尖”上的监督,推动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再跃升。

(五)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激活基层监察监督“神经末梢”

全覆盖建成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挑选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基层干部,组建村级监察信息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村一格”“一镇一网”,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消除基层监督空白。明确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察信息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定期考核等日常管理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今年,市监委专门对2104名新任村级监察联络站站长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

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利用监察信息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收集上报监督信息,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让村级监察监督“探头”越擦越亮。2019年以来,全市监察信息员共报送问题信息16951条,其中转问题线索684条。

坚持基层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同向发力,让正风反腐的利剑更显锋芒。市监委推动各级监察组织与巡察机构紧密协作,一体贯通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更深层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镇(街、乡)监察办跟进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不足、补短板、堵漏洞,持续推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八届市委以来,全市村(社)巡察覆盖率已达94.74%,发现问题23289个,问责处理4703人。

二、工作中的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监督落地扎根,有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是反腐败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根本保证。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扎实有效的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监察监督质效。

二是要把抓早抓小落到基层监察工作各环节。源头治理、抓早抓小是“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与基层监察监督的内在要求相一致。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监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努力做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更好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三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基层监察工作突出位置。人民至上是“枫桥经验”的不变初心,也是基层监察监督的价值追求。要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感受到监察监督就在身边。

四是要把数字赋能运用到基层监察工作第一线。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特点,也是基层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要借势借力数字化改革,突出管用、好用,探索具有基层监察监督特色的应用场景,更好地解决基层监察监督的薄弱点,推动监督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智慧基层监察。

五是要把组织优势、系统作用体现在基层监察工作实践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基层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常治长效的工作格局。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村社干部“最后一公里”监督还需持续探索。去年村社组织换届后,我市已全面实现村社主职干部“一肩挑”。“一肩挑”后村社干部权力更加集中,原有的村社权力监督机制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全市各地都开展了新形势下村社公权力监督的探索,但仍需进一步深入实践,形成务实管用的监督机制。

二是发挥一体推进“三不”综合效能仍有薄弱环节。虽然基层腐败存量显著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但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未彻底根除,重点领域违纪违法现象还易发多发。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的载体有待加强探索,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机制有待持续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的思想根源、利益根源有待进一步破解。

三是让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需进一步加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离不开群众监督。目前,群众监督渠道虽较以往有了拓展,但路径还不够丰富,群众对监察监督了解度、参与度不够高。基层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还不够紧密,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察信息员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是基层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仍有待提升。虽然通过规范化建设,基层监察工作力量得到了增强,但一些干部业务能力与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对照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有待进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我们又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起点。特别是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重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意义更加重大。市监委将以建设“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推进镇(街、乡)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着力打造更加高效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四级联动”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市级统筹、县级枢纽、镇级主体和村级前哨作用,形成一张上下衔接、左右贯通、层层传导的责任网络。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全面掌握各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整改问题,持续加强基层监察监督,更加有力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扎实推进基层监察监督数字化改革。在基层监督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把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新路径数字化,建设全覆盖、全方位、全要素的监督信息平台,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高实用价值的应用场景,打造基层监察监督数字化3.0版,用看不见的数字化消除监督死角盲区,提高监督质效。

(三)全面加强“一肩挑”后村社主职干部监督。构建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一体贯通的村级监督机制,特别是以 “选任管干考”为主线,加强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探索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片区协作机制,形成管用有效的履职路径,让基层监督和清廉村居建设“不虚置”。同时,进一步明确基层政治监督的内容、方法、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高质量推动基层政治监督全覆盖。

(四)持续保持惩治基层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一体推进“三不”,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领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推动向常治长效迈进。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监察干部队伍。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不断提升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坚持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推动基层监察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能力,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奋力打造基层监察监督绍兴版,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市域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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