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探索“三化工作法”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有关要求,针对开发区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新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开发区人大工作,通过制度化保障、全盘化统筹、重点化监督的“三化工作法”,努力开创开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制度化保障,明确工作规范。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开发区人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相关工委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开发区人大工作建立组织保障。认真学习上级人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关于整合提升开发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上下沟通对接,结合嵊州实际,研究制定开发区(高新园区)、高铁新城人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全盘化统筹,加强工作谋划。围绕推动落实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创新等重大议题,统筹谋划对“一区一城”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建立健全开发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与监督等工作机制,依法加强代表工作和日常联系。围绕“一区一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重大项目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督查等活动,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开发区(高新园区)或高铁新城管委会办理落实。

三、重点化监督,提升工作实效。突出“管好钱”,将“一区一城”预算视同部门预算开展审查,通过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听证、专项调研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一区一城”预算行为;在将“一区一城”各类国有资产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一区一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确保国有资产监督“全口径、全覆盖”。同时,将“一区一城”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评议范围,以述职促履职,以评议促提升。


来源: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